内蒙古自治区《公路高韧性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DB15/T3720-2024,2024年12月1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高韧性混凝土原材料、配合比设计方法、性能指标、生产与施工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的桥涵工程,市政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是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公路工程中高韧性混凝土应用而制定的地方技术标准。本规范系统规定了高韧性混凝土从原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性能指标到生产施工和质量检验的全过程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等级公路的桥涵工程。本规范明确高韧性混凝土是以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骨料和钢纤维等为原料,具有超高耐久性和韧性性能的混凝土材料,其氯离子扩散系数不大于20×10⁻¹⁴ m²/s、极限抗拉强度不小于5 MPa、抗压强度不小于100 MPa且弯曲韧性比不小于0.8。本规范在配合比设计中强调采用绝对体积法和颗粒最紧密堆积理论,对水胶比、钢纤维掺量等关键参数作出严格限定,并对搅拌、浇筑、养护各施工环节提出了具体工艺要求,以保障纤维分布的均匀性和结构的整体性。在质量检验方面,本规范明确了原材料、拌合物、力学性能和耐久性能的检验项目与标准,并在附录中详细规定了抗拉性能和弯曲韧性的测试方法。
本规范对高韧性混凝土的原材料品质提出了高规格要求,水泥须选用规定标号的普通硅酸盐或硅酸盐水泥,骨料优先采用石英砂或机制砂且控制最大粒径,粉煤灰须达I级,矿渣粉须达S95级以上,硅灰SiO₂含量宜大于90%,钢纤维直径和长度均有明确上限。配合比设计以绝对体积法为基准,最大水胶比限制在0.25以内,钢纤维体积掺量不低于0.5%,矿物掺合料最大掺量有具体比例限制,配制强度按设计强度等级的1.15倍控制。
本规范建立了完整的性能分级体系,拌合物工作性能以坍落扩展度表征并分级,力学性能涵盖立方体抗压强度、轴心抗压强度、轴心抗拉强度等多级标准值与设计值,抗弯拉强度不得低于18 MPa,并给出弹性模量、剪切模量和泊松比等设计参数。本规范规定原材料进场前须按相关标准检验评定,拌合物每50 m³至少取样一次,力学性能依据国家标准测试,耐久性检验重点关注氯离子扩散系数和单边盐冻质量损失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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