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地开展城镇排水设施的数据采集与信息管理工作,提高城镇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制定福建省《城镇排水设施数据采集与信息管理技术标准》DBJ/T13-440-2023,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省、市、县三级城市城镇排水设施监管和运营工作,乡镇可参照执行。
本技术标准立足福建省城镇排水设施信息化管理的实际需求,系统规定了数据采集、录入、存储、更新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标准的适用范围覆盖省、市、县三级城镇排水设施的监管与运营工作,乡镇地区可参照执行。本标准以地理信息系统技术为基础支撑,遵循系统性、动态性、共享性与保密性四项基本原则,通过建立统一的设施标识码体系、标准化的数据表结构以及完整的拓扑关系,旨在实现对排水管网、排水设施及相关要素的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为提升城镇排水设施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水平提供技术依据。
本标准明确了数据采集应涵盖已有资料收集、现场探测以及必要的监测检测三类工作内容。对缺失或不准确的数据,需依据现行行业标准进行现场探查与测绘,并优先利用在线监测手段对易涝点、排放口等关键节点的液位、流量及水质进行动态采集。所有采集的数据须按统一的编码规则与要素分类要求进行标准化录入,每项设施均被赋予一个四层十六位阿拉伯数字构成的唯一标识码,以确保数据在全生命周期内的可追溯性。
本标准要求各市、县建立统一的城镇排水设施数据库,对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实行永久保留,运行维护管理数据至少保留五年。数据库设计须具备结构可扩充性和拓扑可维护性,并严格执行用户权限管理、数据加密备份等安全控制措施。在数据更新方面,本标准建立了动态更新机制,规定重点区域数据应实时更新,非重点区域更新周期不宜超过六个月,更新后的数据须通过完整性与拓扑关系检查后,方可与原有数据进行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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