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使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性能稳定、安全可靠、规范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保证工程质量,制订北京市《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程》(征求意见稿)。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以及在既有建筑上增设和改造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及运行维护。
本规程为推荐性北京市地方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及既有建筑增设和改造的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本规程在原有标准基础上进行了全面修订,核心变化在于将太阳能光伏驱动电加热器的技术路线正式纳入太阳能热水系统范畴,明确了光伏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电热转换效率及最大功率点跟踪等功能要求,并对集热器热性能指标做出优化。本规程从系统设计、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到运行维护的全生命周期各环节,均提出了系统性的技术规定与管理要求,旨在规范市场、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推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中的高水平应用。
本规程重新定义了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分类,新增了收集电能驱动电加热器的系统形式,并对集中供热水、集中-分散供热水及分散供热水系统进行了明确区分。在性能指标上,更新了集热器热性能要求,以峰值效率和额定效率取代部分旧指标,并强制规定光伏组件光电转换效率不低于20%,电热转换效率不宜低于85%,同时要求集热系统年平均热损失率不高于20%,关键部件使用寿命明确为集热器及水箱不少于15年、光伏组件不少于25年。
本规程覆盖了从设计计算到运行维护的完整技术链条。设计阶段规定了集热器与光伏组件面积、储热水箱容积、循环泵参数及污染物减排量的计算方法;安装调试阶段强调了基座、支架、管路及电气系统的施工规范与系统联动调试要求;验收环节引入了基于晴好天气的热性能快速检测方法,要求日热水温升不低于设计值的85%;运行维护方面则明确了集热、供热、控制及防冻等各子系统的日常巡检与保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