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川西高原中小河流暴雨洪涝气象风险预警等级》DB51/T3170-2024,自2024年06月0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川西高原中小河流暴雨洪涝气象风险预警所涉及的等级划分和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在川西高原范围内开展中小河流暴雨洪涝气象风险预警等级确定。
本文件规定了川西高原中小河流暴雨洪涝气象风险预警的等级划分与计算方法,适用于甘孜州和阿坝州(部分乡镇除外)行政区域内集水面积介于200至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本文件明确了暴雨、面雨量、重现期及序列百分位比例等关键术语,并构建了以重现期法和百分位法为核心的判别指标体系。通过构建降水数据时间序列,利用极值分布函数拟合或百分位计算,将气象风险预警划分为四个等级,并规定了当面雨量计算方法结果不一致时选取最高预警等级的处置原则,为科学研判与防御川西高原山洪灾害提供了技术遵循。
本文件对川西高原进行了明确的行政区域界定,专指甘孜藏族自治州和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不含汶川县部分乡镇)。同时,对中小河流的集水面积范围、符合高原特征的暴雨阈值(24小时降水量≥25毫米)以及面雨量、重现期等核心概念作出了统一规定,为后续的定量计算划定了清晰边界。
本文件将气象风险预警分为一级(很高)、二级(高)、三级(较高)和四级(有一定风险)。风险判别可采用重现期法或序列百分位比例法:前者通过耿贝尔极值分布等函数拟合历史降水序列计算不同重现期对应的降水量;后者则直接统计不同持续时间的降水过程在历史序列中的百分位数阈值。面雨量计算提供了算术平均法、泰森多边形法和克里金法三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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