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31日,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号。
依据《国土空间调查监测、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图,开展2022年全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掌握全国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其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等提供决策支撑,为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附件:1.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国家工作专班
2.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
3.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方案
4.森林、草原、湿地野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
本通知旨在部署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明确任务分工与工作要求。本通知由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下发,决定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框架下,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及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统一底图,开展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以掌握全国及各省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现状与变化情况,科学评价其质量和生态状况。该项工作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林长制督查考核、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实施及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提供决策依据。本通知要求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与林草主管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协同推进,确保调查监测成果质量与安全生产,并明确了省级成果于10月底前上报的时限。
明确工作任务与组织分工
本通知规定,2022年林草湿调查监测以掌握资源现状变化、评价质量生态状况为核心任务,由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共同组建国家工作专班统筹管理。国家林草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省级林草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实施,地方自然资源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上报经专班审核的成果。具体任务、分工及技术方案详见附件。
提出五项工作要求
本通知对各地落实调查监测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各级部门要提高认识,将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支撑;要加强领导,组建工作专班并制定具体方案;要协同推进,做好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的衔接,将实地变化及时纳入国土变更调查;要保证质量,执行分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全程质量管控;要确保安全,制定应急预案,落实疫情防控和保密规定,保障数据与人员安全。
该通知的印发标志着我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迈入统一化、常态化的新阶段,具有重要的制度与实践意义。该文件将林草湿三项资源调查监测纳入同一框架,并明确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图,从根本上解决了以往调查监测标准不一、数据交叉的问题,为构建“三位一体”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过年度监测与国土变更调查的紧密衔接,该工作能够及时、准确地反映资源动态变化,直接服务于林长制督查考核、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及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为各级政府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了有力的数据保障。同时,该通知要求部局协同、央地联动组建工作专班,压实了各级责任,强化了质量管控与安全生产底线,不仅提升了调查监测成果的权威性和可靠性,也为后续相关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开展提供了制度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