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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2024.05.2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等三部局《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 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4号.pdf

2024年5月21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从七大方面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

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围绕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作出系统部署。本通知从维护林农和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出发,明确了原林权证“不变不换”的核心原则,并对登记受理、审核、地籍调查及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环节提出了统一规范,着力构建权属清晰、流程顺畅、服务便捷的林权登记体系,为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抵押融资提供产权保障。

坚持原林权证不变不换,保障权利人处置自由

本通知强调依法颁发的原林权证继续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要求换证。针对抵押登记这一高频场景,本通知特别明确,权利人持原林权证申请抵押时,登记机构应当直接办理;林权抵押存续期间,换证也无须先行解除抵押登记,此举有效消除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权利人对权利衔接的顾虑,保障了产权处置的连续性与灵活性。

规范受理审核标准,推动经营权登记创新

本通知要求各地不得以登记精度不高或数据未整合等理由拒绝受理林权登记申请,严禁在原林权证上简单标注替代换证,防止将历史遗留问题带入新增登记。同时,本通知聚焦适度规模经营需求,首次系统性规定林地经营权登记规则,要求增设“林地经营权”权利类型字段,为流转期限五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办理登记,打通了经营权流转与抵押融资的制度通道。

创新地籍调查与办理模式,集中清理历史问题

本通知提出集体林权首次登记的地籍调查由政府组织且不向当事人收费,推广以内业为主、外业为辅的调查方式,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在服务上,本通知推动登记窗口向乡镇、村组和银行延伸,探索“互联网+林权登记”和“一站式”服务。针对历史遗留问题,本通知要求构建多部门协同化解机制,稳妥探索整村集中清理,并落实权属争议分级调处原则。

该通知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产权登记环节的关键配套文件,对盘活林业资源、促进绿色发展和乡村振兴具有深远意义。该文将中央的改革要求转化为具体操作规范,其“不变不换”原则既稳定了数亿林农的产权预期,又消除了金融机构因担心抵押物落空而不敢放贷的顾虑。通过规范林地经营权登记和创新地籍调查模式,该通知为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和抵押融资扫清了技术障碍,有利于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林业领域,推动林业从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转型。此外,该文推行窗口延伸和线上办理等便民举措,切实解决了农村群众办证难的问题,而对历史遗留问题的集中清理部署,则为化解长期存在的林权纠纷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有助于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使林业产权制度真正成为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坚实纽带。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等三部局《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 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4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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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等三部局《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 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4号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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