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新农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场所雷电防护技术规范》DB43/T2952-2024,自2024年07月13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新农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场所雷电防护基本要求、防雷类别、防雷设计、施工与验收和安全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农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场所的雷电防护。
本规范针对新农村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场所的雷电防护工作,系统规定了防雷基本要求、防雷类别划分、防雷设计与施工验收、安全管理等关键技术内容。本规范立足于场所地理环境、雷电活动规律及风险评估结果,强调因地制宜采取防护措施,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在技术层面,本规范明确了各类建(构)筑物的防雷分类标准,细化了外部防雷装置与内部防雷装置的设计要求,并对户外空旷场所、孤立建(构)筑物、金属屋面大棚、古建(构)筑物、游道观景平台、游乐设施、索道及光伏系统等特殊场景的防雷措施分别作出规定。同时,本规范对施工验收程序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出明确要求,涵盖雷电预警响应、人员紧急转移、防雷标识牌设置及非工程性防护措施等内容,形成覆盖设计、施工、管理全链条的雷电防护技术体系。
本规范以雷电灾害风险评估为基础,依据场所内不同区域的风险等级,将防护对象划分为相应防雷类别。其中,除按国家标准划分的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外,针对农村民居特点,将在可能发生对地闪击地区的普通民居划为一般农村民居防雷建筑物,扩展了防护覆盖范围,确保各类场所均纳入防护体系。
本规范对各类特殊场景给出了针对性技术规定。户外农事体验和休闲观光等空旷场所应根据风险等级设置防直击雷装置或防雷避险场所;亭、阁、廊等孤立建(构)筑物用作避险场所时须安装外部防雷装置;古建(构)筑物按古建筑防雷规范执行;游乐园、滑索索道、光伏发电系统等均有对应标准可循,保障了不同功能区域的雷电防护完整性。
本规范要求防雷工程与土建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并预留等电位和接地装置。施工验收按相应国家标准分项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可控。安全管理方面,明确了雷电预警时户外场所须停止作业并引导游客转移,要求在显著位置设置防雷知识宣传牌、风险警示牌和避险场所指示标识,同时非工程性防护措施和灾害应急处置均须符合相关规范,构建了工程防护与行为管理相结合的安防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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