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公路隧道火灾处置规范》DB43/T3302-2025,自2025年10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隧道火灾处置的总体要求、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评估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公路隧道运营单位针对公路隧道火灾的处置;不适用于城市道路隧道,以及公路隧道内爆炸引起的火灾。
本规范立足公路隧道火灾防控全链条,系统规定了公路隧道运营单位在火灾应对中的总体要求、预案编制、演练实施、现场处置与事后评估等核心环节。本规范强调以人员疏散为首要原则,构建了从日常预防到紧急响应的闭环管理机制,覆盖了报警、疏散救援、交通管制、通风排烟及灭火处置等关键应急步骤,并对纵向与非纵向机械排烟隧道的通风策略分别提出技术要求。本规范通过明确演练频次与形式、预案动态修订依据及应急救援评估内容,力促公路隧道火灾处置能力持续提升。
本规范要求公路隧道运营单位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其中对纵向机械排烟隧道的风机启动方案作出分组分步规定,并对非纵向机械排烟隧道提出遵循相关标准制定措施的要求。预案须根据演练评估结果及火灾风险变化及时调整。同时,本规范划定了实地演练的频次要求,允许采用桌面演练等多元形式,确保预案的可行性与时效性。
本规范将火灾应急处置分解为报警、疏散救援、交通管制、通风排烟和灭火处置五大环节。在人员疏散上,本规范明确了优先原则及双区段(火源上游与下游)的具体行动策略,并规定了疏散集结区的管理要点。在交通管制上,本规范强调配合交警阻断非救援车辆进入,并协同发布信息以引导周边路网车辆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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