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0日,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78号
附件: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方案。
本通知部署开展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工作,旨在全面查清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及荒漠化、沙化、石漠化状况与治理情况。普查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时点的原则,采用图斑与样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一体化推进,着力解决林草湿调查监测植被覆盖类型与国土调查地类不一致问题。普查实行“国家统筹、省负总责、市县落实”的一体化工作机制,由自然资源部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领导部署,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组织实施,各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深度融合,共同组建调查队伍、核实图斑属性、落实质量管理,确保产出一套高质量的普查成果。
本通知明确构建“10年一次普查、年度动态监测”的综合调查监测体系,2024年普查的核心任务是开展国土调查与林草湿调查地类专项对接,全面解决两类调查地类不一致问题。通过逐图斑套合比对、内业预判与外业核实举证,形成统一的地类数据,并以地类对接形成的二级地类图斑作为普查基本单元,进一步优化林地小班区划,为林草资源管理、规划编制及“双碳”战略提供基础支撑。
本通知要求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深度融合的一体化工作机制。国家层面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实行分区包片负责制,并设立专家顾问组和技术支撑组;省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参照国家模式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共同制定实施方案、组建调查队伍、集中开展图斑判读区划,林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样地调查,确保上下协同、分工明确。
本通知强调严控质量与保障进度并行,严格执行县级自查、省级检查、国家级核查三级检查验收制度,对图斑判读区划等关键环节实施全程跟班作业与过程质量跟踪。普查试点与前期工作同步开展,2025年4月底前各省完成调查成果数据库汇交,2025年6月形成全国成果报告,同时邀请纪检监察机构纳入政治监督,落实质量追溯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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