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技术规程》DB32/T4772-2024,自2024年06月1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的目的与任务、总体原则与要求、准备工作、资料收集与处理、内业解译判读、工作底图制作、外业调查、内业数据处理、数据库建设、数据汇总及图件编制、报告编制等。本文件适用于自然资源基础调查。
本规程规定了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工作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涵盖目的任务、总体原则、调查分类、数学基础、内业解译判读、外业调查、数据库建设、成果汇总与检查归档等核心环节。本规程以陆海空间资源和实物性资源为两大调查维度,构建了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分类体系,明确了从资料收集、影像制作、解译判读到外业核实、数据建库的标准化作业步骤,并对调查精度、最小上图面积、采集误差、补测精度等关键指标作出量化规定。本规程着力解决各类自然资源调查标准不一、数据融合困难的问题,为查清全省自然资源家底、掌握本底状况与动态变化提供统一的技术依据,支撑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履行。
本规程确立了陆海空间资源与实物性资源并行的调查框架。陆海空间资源调查依据土地利用与覆盖特征,对陆地空间和海洋空间的用途进行归纳划分,反映国土空间利用的基本功能。实物性资源调查则以水资源、森林资源、草资源和湿地资源为主要对象,查清其在地表的分布范围及开发利用与保护状况。二者通过规范性附录中的索引表建立对应关系,实现空间资源与实物性资源的有机衔接。
本规程明确了“内业判读—外业核实—内业处理—建库汇总”的核心作业步骤。内业阶段基于高分辨率遥感影像建立解译标志样本库,采用人机交互方式进行图斑勾绘与分类判定;外业阶段采用“互联网+”调查方式开展实地核实与补充调查,对不一致图斑进行实地调绘或补测。数据库建设要求建立拓扑关系、统一属性结构,有条件地区可构建实景三维自然资源场景。
本规程规定基础调查的最终成果包括技术设计书、调查底图及外业记录表、权属调查成果、自然资源基础调查数据库、面积汇总表、系列专题图件及各项文字报告。质量检查实行县级自检、市级复查、省级预检与验收的三级审核程序,确保调查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为后续数据汇交与成果应用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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