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涉路工程技术规范》DB50/T10007-2024,自2024年08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高速公路涉路工程设计、施工、监测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川渝区域运营高速公路的涉路工程设计、施工、监测。在建高速公路及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系川渝区域统一发布的高速公路涉路工程地方标准,适用于运营高速公路的涉路工程设计、施工与监测。本规范将涉路工程按空间关系划分为穿越式、跨越式、并行式、平交接入式、依附式及占用挖掘改线等类型,并分别提出具体技术规定。本规范强调涉路工程须以保障高速公路结构安全与运营安全为首要前提,要求充分考虑高速公路远期扩容需求,每侧预留不宜少于两车道发展空间。本规范对各类涉路工程的最小净距、净高、交叉角度、埋深等关键参数作出量化规定,并明确涉路工程建设与运营全过程监测要求,确定路基、桥梁、隧道的变形控制值及三级预警机制。
本规范构建了涵盖六大类型的涉路工程技术体系。穿越式涉路工程包括公路、铁路、电力线路、油气管道等从高速公路下方通过的情形,对交叉角度提出不宜小于45°或30°的不同要求,并规定了管道埋深、桥梁净距等控制指标。跨越式涉路工程要求跨线桥主孔一孔跨越公路断面,净高不小于5.5米,并设置防落物网等防护设施。并行式涉路工程强调排水系统独立、路基边坡稳定及防眩防撞设施的设置。
本规范将安全管控贯穿涉路工程全周期,要求对影响高速公路结构安全的工程进行全过程监测,并制定监测方案与应急预案。路基变形控制值、桥梁墩台沉降差、隧道位移控制基准值等均给出明确限值。同时,本规范突出前瞻性,要求涉路工程为高速公路远期改扩建预留空间,预留扩容位置每侧不宜少于两车道,保护涵或套管长度须满足扩容规划要求,确保当前建设不制约未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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