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指南》DB14/T715-2018,自2018年10月05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山西省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的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术语、定义,总体要求,施工准备,洞口和明洞工程,开挖,初期支护,二次衬砌,监控量测与超前地质预报,防水与排水,辅助坑道,通风防尘、风水电供应与通信系统,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施工,路面及附属工程。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隧道工程的施工,其它等级公路隧道施工可参照执行。
本指南规定了山西省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的全套技术要求,涵盖从施工准备、洞口与明洞工程、开挖、支护、衬砌到路面及附属工程的全过程,并涉及监控量测、超前地质预报、防排水、辅助坑道、通风防尘、风水电供应与通信系统以及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施工等专项内容。本指南强调践行品质工程理念,推进施工标准化、精细化与机械化,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同时,本指南积极推广“零开挖”进洞、水压爆破、湿喷混凝土等先进工艺,并明确要求采用信息化手段和节能环保技术,以实现隧道工程的优质耐久、安全舒适与经济环保目标。
本指南要求施工前必须完成设计文件核对、控制测量、试验工作及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与应急资源配备。洞口工程推行“零开挖”进洞理念,坚持少刷或不刷边仰坡,结合地形地质条件灵活选用管棚、双层小导管或半明半暗等进洞方式,并强调明洞衬砌与暗洞衬应连接良好,洞口回填须对称分层夯实,及时完成坡面绿化和排水系统。
本指南规定洞身开挖应根据围岩条件选择全断面法、台阶法、环形导坑预留核心土法或中隔壁法等适宜方案,严格控制开挖进尺与仰拱、二衬的步距。钻孔爆破作业应采用光面爆破或水压爆破,并明确钻孔深度、装药量及爆破安全距离。初期支护以湿喷混凝土、锚杆、钢架和钢筋网为主要手段,并针对不同地质条件规定了超前小导管、管棚及全断面深孔预注浆等辅助工法的施工参数与质量控制要点。
本指南规定了二次衬砌应在围岩和初期支护变形基本稳定后施作,明确了仰拱需整断面一次成型且须超前施工。二衬采用全断面模板台车和泵送混凝土,要求分层对称浇筑并采用拱顶回填注浆确保密实。隧道防排水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原则,建立了以防水板无钉铺设、环纵向排水盲管和中心排水沟为核心的结构防排水体系,并对防水板焊接、止水带安装及注浆防水提出了具体检查和验收标准。
本指南对黄土、膨胀岩土、岩溶、瓦斯地层、岩爆及富水软弱破碎围岩等不良地质和特殊岩土地段,分别提出了针对性的施工原则、开挖方法、超前支护与监测要求。此外,对辅助坑道、施工通风防尘、供水供电与照明通信等配套保障系统也制定了详细的技术规定,尤其对斜井、竖井的有轨及无轨运输和安全防护装置提出了硬性指标,并强调必须建立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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