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合流制溢流调蓄及处理设施技术规程》DB4201/T695-2024,自2024年05月23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合流制溢流调蓄及处理设施技术规程。规定了设计、除臭、监测与控制、施工、验收、运行与维护等阶段的操作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武汉市规划保留合流区内合流制溢流调蓄及处理设施工程设计。武汉市现有规划分流区排水系统应通过源头渗滞、截流、调蓄处理和系统雨污分流改造等措施,控制雨季污染物排放,经论证后,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本规程针对武汉市合流制排水系统雨天溢流污染问题,确立了覆盖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全流程的技术规范体系。本规程以溢流污染控制率为核心标准,明确了调蓄池及处理设施的规模计算方法与工艺设计要求,规定了格栅、沉砂池、沉淀池、过滤、消毒、污泥处理及除臭等各工艺单元的关键参数。同时,本规程对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构建、土建与设备安装施工要点、工程质量与环保验收程序,以及兼顾间歇运行特性的运维模式与生产安全管理,均作出了系统性规定,以保障设施安全、高效、稳定运行。
本规程要求,合流制溢流调蓄及处理设施的规模应优先采用数学模型法确定,在无条件时可按基于截流倍数的公式进行简化计算。处理工艺强调采用以物化处理为主的一级强化技术,以适应间歇运行、快速启动和抗冲击负荷的需求,并推荐优先选用高效沉淀池、加砂高效沉淀池或磁混凝沉淀池,出水需经消毒处理,以确保公共卫生安全。
本规程规定,施工前须编制专项方案,施工中须严格控制混凝土结构自防水及基坑安全,设备安装后进行单机与联动调试。验收环节包含工程质量验收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实际处理水量达设计规模60%以上并稳定运行后方可开展。运维管理则基于截污、进水、放空及清淤冲洗等不同模式,强调制定专项制度,运用信息化手段,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程,确保设施长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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