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1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和引导施工现场原生材料的低消耗,建筑垃圾的高效利用,减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排放,实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制定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本规范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施工现场内的建筑垃圾减量化处置。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黑龙江省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的全链条技术要求,涵盖设计减量化、施工现场减量化、收集分类与处置利用三大核心环节。本规范明确“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基本原则,要求建设单位在招标阶段即纳入减量化目标与费用,设计单位通过优化结构选型、推行装配式建筑、一体化标准化设计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方案并落实精准施工与永临结合,监理单位实施专项监督。在处置端,本规范对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及装修垃圾的收集、分类、存放、再生加工与利用路径逐一细化,并针对黑龙江省严寒气候特点专设冬期施工与越冬维护技术要求,确保全年可操作。本规范以技术可靠、经济合理为导向,推动施工现场建筑垃圾的就地资源化利用与排放控制。
本规范构建了从设计决策到施工执行再到分类处置的闭环管理体系。建设单位需在施工前做好决策、避免变更导致垃圾增加;设计单位须进行减量化测算,优先选用高强度材料,优化集约空间,并明确再生产品使用指标。施工单位则通过施工图纸深化、方案优化、周转材料重复利用及智慧工地平台应用,系统减少各阶段垃圾排放,各参建单位职责清晰,协同推进。
本规范针对不同建筑垃圾类别提出了差异化的处置与利用要求。工程渣土根据土性分类用于回填、绿化或再生骨料制备;工程泥浆须经固化脱水形成泥饼后利用;废弃混凝土与沥青混合料优先用于再生骨料或再生混合料生产;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中的金属、木材、塑料等按材质分类回收,砖瓦陶瓷可粉磨后作为掺合料,并设置了砖混分离、风选等分选工艺以确保再生材料品质。
本规范充分结合黑龙江省低温气候特征,设置了冬期施工与越冬维护专项条款。冬期施工期间,工程渣土回填对冻土块粒径和含量有严格限制,泥浆管网和处置装置须采取保温防冻措施,并规定了低温作业的温度下限。越冬维护则要求编制专项方案,对设备基础采取防冻胀处理,排空水管管网,通过保温覆盖与排水作业保障设施安全过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