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3日,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湖南省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实施方案》湘自资办发〔2024〕37号。
本方案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工作的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旨在有序推进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年度更新与监测工作。本方案以2022年度更新成果和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基础,统筹开展年度更新与监测两项核心任务,覆盖新增与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变化耕地、恢复地类变化以及通过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质量发生变化的耕地和恢复地类。本方案明确了从基础数据分发、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底图制作、调查样点确定、外业调查与采样送检,到指标赋值、数据库建立、县级自查、市州复核、省级核查监理直至成果汇总上报的全流程操作规范与时间节点,并对省、市、县三级成果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形成完整的工作闭环。
以年度更新与监测双线并行构建工作框架
本方案将2023年度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工作划分为年度更新与年度监测两条主线。年度更新聚焦于新增和减少耕地、二级地类及恢复属性变化图斑、质量建设耕地等动态变化范围,通过结合项目竣工验收资料与实地调查采样,全面更新耕地资源质量分类数据库。年度监测则在望城区等44个县市区的稳定利用耕地范围内,布设2184个监测样点,通过取样化验持续跟踪土壤条件指标变化,实现对耕地质量的长效动态监管。
明确省、市、县三级分工与逐级质量控制机制
本方案系统规定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职责与任务衔接,构建了“县级自查—市级复核—省级核查与监理”的逐级质量控制体系。县级负责本辖区内资料收集、外业调查、指标赋值、数据库建立及成果自查;市级负责对县级成果进行复核并汇总生成市级成果;省级负责最终核查与成果汇总上报,并对省级核查单位的方案制定、人员设备配置进行监理,抽查成果准确性。各环节均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确保整体工作按期完成。
强化成果应用与服务耕地保护管理
本方案要求各地充分利用年度更新与监测成果,将其纳入耕地保护“一张图”,支撑耕地保护专项规划执行和占补平衡管理改进。成果可为科学有序推进耕地恢复、耕作层剥离再利用、优化耕地布局及“山上换山下”评估实施提供数据依据,非农建设确需占用耕地的,应依据成果合理选定拟占用耕地和补充耕地,从而有效提升耕地质量保护与管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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