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都江堰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编制完成《都江堰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本规划所称再生资源,是指在社会生产、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
本规划旨在系统构建都江堰市2021至2035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以解决当前行业存在的网点无序、经营粗放、回收利用率低等突出问题。本规划立足全市6个街道、5个镇的1208平方公里辖区,从回收站(点)、分拣中心、运输物流、信息化平台及加工处置工厂五大构成要素入手,通过科学布局与规范管理,推动再生资源行业向规范化、规模化、产业化转型。近期以整顿规范为重点,远期以建成全域覆盖、高效创新的完整体系为目标,结合“互联网+回收”与“两网融合”等新模式,力求实现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和城乡环境品质提升。
本规划构建了以社区回收站(点)为基础、分拣中心为核心、运输物流为纽带、信息化平台为支撑、加工处置为终端的完整回收利用网络。空间布局上,按照城市社区每1500户、乡村社区每2500户设1个回收点的参照标准,到2025年末全市规范设置160个回收站(点),并规划在石羊镇建设1个综合型分拣中心,通过总量控制与负面清单管理,引导网点合规有序分布。
本规划明确了推进回收网络完善、创新回收模式、培育龙头企业、强化行业监管与宣传培训等七大任务。同步实施四项重点工程,包括建设10个示范回收站(点)、1个高标准分拣中心,并重点推进“互联网+回收”平台搭建及两网融合试点,以线上线下融合和智能回收方式提升体系运行效率,填补低值再生资源回收短板。
本规划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多部门协同的管理机制,细化商务、规划、公安、生态环境等十余个部门的职责分工。通过严格规划实施、加强日常监督和开展联合执法三项管理措施,以及财政税收、土地就业等配套政策支持,强化行业准入退出标准,规范回收站(点)建设、消防安全与环保要求,保障体系长效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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