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火灾调查现场制图规范》DB50/T1561-2024,自2024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火灾现场制图的术语和定义、制图要求、要素与样式。本文件适用于火灾现场勘查记录中现场图纸的制作。
本规范确立了重庆市火灾调查工作中现场图纸制作的标准化要求,覆盖了从图种分类、绘制方法到图面要素的全流程技术规定。本规范明确,火灾现场制图应遵循现场勘验的客观事实,采用图示方法准确记录火灾现场的方位、平面布局、痕迹物证及火势蔓延路径等关键信息。制图工作须按照从整体到局部的逻辑展开,图纸类型包括方位图、平面图、平面展开图、物品及电气复原图、火势蔓延图等,以满足不同勘验深度的记录需求。在制图技术层面,本规范统一了图幅、图框、标题栏、图例、字体、比例及标注等基本要素的样式与规格,并对图纸编排顺序、审核签署及多媒介记录的一致性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现场图具备规范性、准确性与法律证明效力。
本规范要求根据勘验需要选择绘制火灾现场方位图、平面图及其他复原或专项分析图。方位图须反映现场与周边环境的平面关系,用特定颜色的线条区分起火建筑与周边物体。平面图则需精细绘制过火区域、起火点、引火源及主要痕迹物证的位置,并注明建筑构件和室内物品的轮廓。对于需要表达竖向空间关系或起火前状态的情况,可分别采用平面展开图、物品复原图或电气复原图进行补充记录。
本规范对图纸的构成要素做出了详细约定。所有现场图必须包含图幅、图框、标题栏、图例及必要的标注,并注明火灾名称、起火部位、绘制时间及制图人、审核人签名。图纸宜采用A4或A3图幅,汉字与数字均须使用仿宋体书写。标注分为尺寸标注、文字标注和方向标注三种形式,方位图须绘制指北针并遵循上北下南的原则。图纸编排应体现逻辑关联,每一张图均需具备唯一图号,且现场制图内容必须与现场照相、录像及勘验笔录相互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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