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25日,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为防止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和危害,规范我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防火设计,制定《安徽省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防火技术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安徽省新建、改建、扩建的电动自行车停车场(棚)的防火设计。电动自行车与其他非机动车混合停放、充电的停车场(棚),应符合本导则的规定。靠电力装置驱动或助动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三轮车、轮椅车等电动车停车场(棚)可参照本导则执行。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