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文档信息
Vip.1
名称:2024.05.01-天津市《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12/ 1311-2024.pdf

天津市《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12/1311-2024,自2024年05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天津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监测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和风险管制。

本文件是天津市首次发布的地方强制性标准,规定了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以及相应的监测要求。本文件在国家标准GB 36600的基础上,结合天津市土壤污染特征,补充了表1所列的特征污染物项目,并明确了其筛选值和管制值。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土壤污染风险筛查与风险管制,将建设用地划分为第一类用地和第二类用地,分别对应敏感程度不同的保护对象,并相应设置了差异化的风险管控限值。通过建立“筛选值-管制值”两级风险管控体系,本文件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以及后续的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的决策提供了明确的量化依据和技术支撑。

建设用地分类体系

本文件沿用了国家标准GB 36600的分类方法,根据保护对象的暴露情况将建设用地划分为两类。第一类用地涵盖居住、中小学、医疗卫生及部分公园绿地等较为敏感的用地类型;第二类用地则主要包括工业、商业、道路交通及公用设施等用地类型。标准还规定,在规划用途无法明确时,应从严适用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和管制值。

风险筛选值与管制值的应用

本文件构建了“风险筛选值”和“风险管制值”两道防线。当土壤污染物含量低于或等于风险筛选值时,健康风险可忽略;若超过筛选值,则需启动详细调查。若污染物含量进一步超过风险管制值,则表明通常存在不可接受的健康风险,必须采取风险管控或修复措施。对于仅超过筛选值但未超过管制值,或未设置管制值的项目,需依据风险评估导则进一步判定风险水平。

监测与分析方法

本文件强调建设用地的土壤环境调查与监测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技术导则执行。为配合本文件新增的特征污染物项目的测定,标准中专门列出了对应的分析方法,引用了多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性与可比性,为标准的顺利实施提供了统一的技术操作规范。

天津市《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12/ 1311-2024第1页
第 1 页
天津市《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12/ 1311-2024第2页
第 2 页
天津市《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12/ 1311-2024第3页
第 3 页
可免费试读【3页/共13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免责声明: 本站文档均来自互联网及网友上传分享,本站只负责收集和整理,文档内容版权归原创作者所有,其原创性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仅供个人学习研究,严禁用于商业用途,下载后请于24小时内删除。转载是为传递及宣传国家与地方政府规划、建设与管理等相关政策和经验;本站部分资源采取捐赠下载,本站不以此盈利,所获捐赠将支付分享者及网站服务器和带宽支出。如果您对原创归属及转载有异议,或涉及版权问题,请点击"举报",我们将补齐出处或者删除;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