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设技术规范第3部分:汽车客运站与客运码头》DB33/T768.3-2024,自2024年04月23日起实施。
本部分规定了汽车客运站与客运码头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总体要求、系统的设计与施工、安全要求、工程程序、检验与验收、运行维护。本部分适用于汽车客运站(包含交通枢纽长途汽车客运部分)与客运码头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工程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运行维护,其他汽车站可参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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