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用水定额》DB36/T619-2024,自2024年09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农业用水定额的分区、计算方法和定额值。本文件适用于主要农作物灌溉、林业、畜牧业和渔业产品用水定额管理,作为开展涉水规划的编制、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论证、工程项目设计、下达取(用)水计划、用水及节水管理等工作的基本依据。
本文件为江西省地方标准,替代DB36/T 619-2017版本,规定了全省农业用水定额的分区、计算方法和具体定额值。本文件以灌溉定额分区为基础,将全省划分为鄱阳湖区、赣东北区、赣西北区、赣中区和赣南区五大区域,针对谷物、豆类、油料、薯类、棉麻糖烟草、蔬菜花卉、水果茶叶、中药材、林业、畜牧业、水产养殖及综合种养等类别,分别制定灌溉用水定额通用值和先进值,并明确了不同水文年型(保证率50%、75%、90%)下的用水标准。相较于前版,本文件新增了稻虾共作、稻鱼共作等综合种养用水定额,修订了水稻及部分经济作物用水定额,删除了调节系数等旧有指标,计量体系更趋简化实用,适用于涉水规划编制、取水许可管理、水资源论证、工程项目设计及节水管理等行政与技术工作。
本文件将江西省农业灌溉划分为五个区域,覆盖主要农作物灌溉、林业育苗、规模畜禽养殖及渔业生产等全口径农业用水场景。定额值细化到具体品类,如谷物按早稻、中稻、晚稻分列,蔬菜按露地与设施分类,畜牧业按大牲畜、猪、羊、家禽等分项设定,确保不同产业、不同种植模式均有对应的用水基准。
本文件采用“通用值”与“先进值”双指标架构,通用值反映灌区现状用水水平,先进值对应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及微灌等节水灌溉模式下的用水基准。灌溉用水定额的计算依据净灌溉用水定额与规定位置以下(或以上)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确定,为大中型灌区和小型灌区提供差异化核算路径,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区域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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