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自动气象站建设规范》DB64/T1983-2024,自2024年05月0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自动气象站建设总体要求、探测环境、供电条件、通信条件、技术功能要求、仪器布局和设备安装、标识、设备维护及检定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自动气象站的新建或改(扩)建。
本规范对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自动气象站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作出了系统性规定。文件从站址选择、探测环境保障、供电与通信条件配置、技术功能要求、仪器布局与设备安装、标识设置以及后续维护检定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明确的技术准则。本规范要求自动气象站应建在开阔平整、无遮挡干扰的下垫面上,优先采用太阳能或风能结合蓄电池的供电方式,并确保连续供电不低于7天;通信方面可采用移动网络或北斗系统,信号需经专业检测确保稳定。在技术功能上,采集控制系统须具备数据自动采集、存储、质控、上传及状态自检等能力,中心站应实现统一管理与实时监控。仪器布局强调互不影响、高低北高南低排列,传感器安装高度与线缆敷设等均须符合相应标准附录要求。
本规范明确站址应保证观测数据的地域代表性,避免建在高大建筑群、山凹、陡壁等干扰区域,周边10米范围内不宜有障碍物,场地通风和光照条件必须得到保障。供电方面优先采用太阳能或风能辅以蓄电池的模式,即使采用公共电力也须加装防雷装置,确保持续阴雨天等不利条件下的供电可靠性。
采集控制系统需集成数据自动采集、运算、存储、质量监控、遗漏补登及电源、传感器状态自诊断功能,并具备标准通信接口和时钟校准能力。中心站软件与通信方面则要求实现自动气象站组网、统一管理、数据实时同步,且数据通信与处理支持分离部署,便于后期扩展与维护。
仪器布局要求东西成行、南北成列,百叶箱门朝北,各类传感器安装高度严格按附录执行。线缆须用屏蔽线缆并地下掩埋敷设,接地电阻一般不大于4Ω。本规范还要求观测场设置站名、建站时间及归口单位等标识,并对设备日常维护、防雷检查、故障维修以及各传感器的检定周期作出了具体规定。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