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稳定类钢渣基层应用技术规范》DB64/T1974-2024,自2024年05月04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稳定类钢渣基层原材料、级配设计、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各等级公路钢渣集料混合料基层与底基层。
本规范立足宁夏地区公路建设需求,系统规定了以钢渣为主要集料的稳定类基层、底基层应用技术。本规范覆盖原材料选择、配合比设计、施工工艺及质量检验验收全过程,明确钢渣须经充分陈化并满足体积稳定性与环保指标后方可使用。在配合比设计上,本规范以7d无侧限抗压强度为核心控制指标,根据不同结合料类型提出强度标准,并推荐钢渣掺量宜为20%~50%。施工环节强调集中厂拌、摊铺机摊铺、限时碾压成型及充分养生等关键要求,旨在为各等级公路钢渣基层的规范化应用提供技术支撑,推动工业固废在道路工程中的资源化利用。
本规范对钢渣集料提出严格的陈化处理要求,明确浸水膨胀率等体积稳定性指标限值,同时规定须检测重金属离子浸出浓度与放射性核素限量,从源头防控环境风险。粉煤灰、水泥等结合料及其他集料的技术指标均需符合相应标准。
本规范将7d龄期无侧限抗压强度作为配合比设计主控指标,针对水泥稳定、水泥粉煤灰稳定及石灰稳定等类型分别设定强度要求。设计时须通过多组试验确定最佳含水率与最大干密度,并验证级配波动范围上、下限的性能,确保混合料强度可靠。
本规范规定混合料应在2小时内完成碾压成型,碾压时含水率宜略高于最佳含水率,采用双钢轮压路机、振动压路机与胶轮压路机组合压实。养生期依据结合料类型不少于7天或10天,期间须封闭交通,以保证基层强度增长与整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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