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固化土应用技术要求》DB64/T2015-2024,自2024年11月2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固化土路基、路面、地基处理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等级公路路基、地基处理和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路面基层、底基层的设计、施工等。
本规范规定了公路固化土结构层在设计、材料、配合比、施工及质量验收全流程的技术要求。本规范明确了固化土可应用于各等级公路的地基处理、路基填筑与路床处理,以及二级及以下公路路面的基层和底基层。本规范从原材料质量管控入手,对土壤、固化剂、外掺剂及拌合用水提出了明确指标,规定了配合比设计需通过试验确定最佳含水率、最大干密度及7d无侧限抗压强度等关键参数。在施工环节,本规范根据道路等级和工况区分了路拌法与厂拌法两种工艺,并对松铺厚度、拌和均匀性、碾压组合及养生条件作出了具体规定,强调施工应在混合料凝结前完成。此外,本规范还建立了从施工前材料检测、过程质量监控到交工验收的系统化质量管理体系。
本规范将固化土应用划分为地基、路基和路面三个结构层,分别给出了承载力特征值、处治厚度、回弹模量及压实度等设计指标。原材料方面,本规范要求土壤塑性指数介于6至20之间且不含杂物,固化剂需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外掺剂宜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42.5级的硅酸盐水泥,各类材料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本规范要求配合比设计以质量比进行,通过分组试验选定固化剂用量较小且满足强度要求的最优配合比,施工前还须进行生产配合比验证。施工工艺划分明确,二、三级公路基层及二级以上公路路床应采用厂拌法,其他情形可采用路拌法,两种工艺均要求严格控制拌和到碾压终了的延迟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遵循先轻后重的碾压原则,碾压后须及时覆盖养生不少于7天。
本规范构建了覆盖施工全过程的质量检查体系。施工前须对土壤、固化剂等原材料进行检测;施工过程中需检验4h凝结时间影响系数、水稳系数及7d无侧限抗压强度,并对压实度进行实时监控;交工验收时,固化土结构层外观应坚实平整,各项实测项目须满足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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