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财政部农村农业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3号)。
PDF文档信息
Vip.2
内容简述
本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安排的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的规范性与效益。本管理办法将防灾救灾资金整合为农业生产防灾救灾、动物防疫补助和水利救灾三个支出方向,明确了各方向的具体用途、分配方式和监督管理要求。本制度强调资金的时效性与兜底性,突出“政策引导、地方主责”原则,在重大灾害发生前后,要求地方优先履行投入责任,中央资金根据灾情实际及地方投入情况统筹分配。同时,本规定对资金实施的期限、绩效评价及信息公开均做出强制性要求,以确保资金能够精准直达救灾一线,最大程度降低农业与水利灾害损失。
体系架构与资金整合
本管理办法重新定义了防灾救灾资金的支出体系,将其统一归口为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该体系不仅涵盖了应对常规农业自然灾害与病虫害的物资及服务补助,还将非洲猪瘟等重点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纳入其中,并单独划定了用于防汛抗旱、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的水利救灾支出,实现了跨部门、跨灾种资金的统筹管理。
分配机制与测算逻辑
本管理办法确定了“因素法”为主、特殊情况“定额补助”为辅的资金分配规则。在具体测算上,农业生产防灾救灾支出主要依据农作物受灾面积、畜禽死亡数量等灾情数据,动物防疫补助依据饲养量和扑杀数量,水利救灾则参考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和受旱面积。同时,本规定明确将绩效评价结果和地方资金落实情况作为重要的调节因素,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区予以扣减,倒逼资金使用效率提升。
影响意义
该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农业及水利救灾领域资金管理由粗放向精细化转型,具有显著的财政整合格局价值。该文件将原本分散在救灾、农业、水利等多个条线的资金进行了实质性整合,有效避免了救灾资金的碎片化与重复投入问题,通过统一制度口径,显著提升了中央对下转移支付资金拨付的协同效率。在防灾减灾实践中,该办法强化了“花钱问效”的绩效理念,特别是对地方投入责任的硬性约束,有助于防止地方政府过度依赖中央救助的“等靠要”思想,对于压实省级及以下政府的主体责任具有关键作用。此外,该办法引入了项目台账管理、监管平台追踪和严格的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使得资金从申报、分配到使用的全过程暴露在阳光监督之下,能够有效遏制资金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等违规行为,为建立规范透明、科学高效的防灾救灾长效机制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影响深远。
可免费试读【1页/共18页】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