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效用评价规范》DB45/T2667-2023,自2023年08月30日起实施。
本文件界定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效用评价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规定了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效用评价,包括总体评价、基本状况评价、适应性评价、使用性能评价、安全性能评价、社会评价、评价结论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在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效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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