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第4部分:运行维护》DB4501/T0011.4-2023,自2023年07月2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的运行维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的运行维护过程,南宁市下属县(市)可参照执行。
本文件规定了南宁市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完成后的运行维护要求,涵盖设备运维、数据运维与资源运维三大板块。文件从总体要求、运维管理内容等方面构建了完整的运维体系,明确了运维服务提供方需保障智能交通设施完好率在90%以上、交通信号控制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的硬性指标。通过建立运维管理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定期检查、现场维护、故障抢修的全流程闭环管理,并要求设立24小时维护专线,确保故障在规定时限内响应与修复,为南宁市道路交通运行的安全、畅通、有序提供持续性技术保障。
运行维护对象包括智能交通设施、知识库以及平台资源、虚拟资源等,运维活动涵盖设备运维、数据运维、资源运维,方法包括实时监控、定期检查、现场维护、故障抢修、专项方案和灾害备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需督促服务方组建专业团队,建立并运用具备巡检管理、派单跟踪、服务考评等功能的运维管理系统。
设备运维要求对信号机等关键设施实行严格的故障抢修时限,如信号机需15分钟内响应、40分钟内到场,一般故障2小时内修复。运维人员需定期进行现场维护并形成巡检报告,故障处置完成后24小时内录入系统。同时要求建立备件备品库房,确保备件可用率维持在95%以上,并针对大型活动、恶劣天气、节假日等场景制定专项应急方案。
数据运维以保障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及时性为目标,涵盖实时监控、定期检查、故障抢修、数据安全和备份容灾等内容,备份数据需与系统机房保持物理隔离与网络隔离。资源运维旨在保障平台资源、物理资源等的可用性,降低不可用时长,确保整个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底层支撑环境的稳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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