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28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实现新建民用建筑全面达到现行绿色建筑标准的基本级要求,规范湖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工作,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制定《湖南省绿色建筑工程设计要点(试行)(2023版)公共建筑》。
本要点适用于湖南省范围内新建绿色公共建筑的设计要求。改建、扩建的绿色公共建筑设计参照执行。需要申报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评价的项目,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现行地方标准《湖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43/T357的相关要求。
本要点是规范湖南省新建绿色公共建筑设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的绿色公共建筑设计。本要点以现行国家及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中的控制项内容为核心,按规划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景观等各专业提出了系统性设计要求和文件深度规定。
本要点在规划与方案设计阶段重点控制场地安全与环境质量,要求场地避开地质灾害和各类危险源,确保无超标排放污染源。规划布局须满足日照标准且不降低周边建筑日照条件,场地声环境、室外热环境及无障碍步行系统需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同时,对公共交通接驳、停车场所配置、绿地率及乡土植物比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等提出了具体设计指标与审查要求。
初步设计阶段要求各专业依据规划条件进行技术深化,将总平面的环境指标、建筑的围护结构安全与热工性能、结构的承载力与耐久性、机电系统的节能节水措施等逐项落实到设计图纸和计算书中。施工图设计阶段则进一步要求通过详图、节点大样和专项报告,确保各项绿色设计措施具备可实施性,例如围护结构防结露验算、隔声计算、设备检修条件预留等。
暖通空调与电气专业强调系统能效与独立控制,要求集中空调系统具备分区调控、部分负荷高效运行及能耗分项计量功能,地下车库须设与排风联动的一氧化碳监测装置。给排水专业统筹水资源利用,要求分项计量、控制超压出流并有效组织雨水下渗与滞蓄。景观设计须与各专业协同,落实复层绿化、乡土植物配置、无障碍系统及雨水基础设施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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