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公路排水渗井系统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B13/T1792-2013,自2013年11月30日起实施。
本规范规定了下穿式被交路排水渗井系统的设计方法、技术要求、施工工艺、施工质量控制、验收方法和标准。本规范适用于水文地质条件满足渗透排水要求的平原微丘区下穿式被交路排水渗井系统的设计及施工。本规范渗井系统排水范围仅包括被交路的下挖部分汇水面积范围内的大气降水。
本规范是河北省针对平原微丘区下穿式被交路排水问题而编制的地方技术标准,系统规定了公路排水渗井系统的设计方法、施工工艺、质量控制与验收标准。本规范立足于华北平原地下水超采区域多年工程试验与应用成果,将渗井技术作为解决下穿式被交路雨季积水、降低路基高度、补充地下水的有效手段加以推广。本规范明确渗井系统由路侧排水沟、集水井、横向排水管、沉淀池、渗透池及小渗井等设施组成,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差异提出三种组合形式,覆盖了从不封底渗透池到封底渗透池加小渗井的完整技术路径。在设计与施工层面,本规范对渗透池的尺寸参数、下沉工艺、纠偏措施、渗滤处置及养护维护等关键环节均提出了量化指标和操作要求,确保了技术应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
本规范依据浅层地下水最高水位与拟设渗透池底部的相对关系及日渗透排水量是否满足标准,规定了三种渗井系统组合形式。当日渗透排水量满足要求且地下水位低于池底时,宜采用集水井、横向排水管、沉淀池和不封底渗透池的组合;若不满足则增设小渗井;当地下水位高于池底时,则必须采用封底渗透池配合小渗井的组合方案。
本规范对渗透池的下沉施工提出了详细的技术要求,包括下沉系数的计算、机械抓土与人工配合的取土方法、池位偏差的测量与纠偏措施,以及流砂现象的处置方案。渗透池池壁厚度需满足下沉、强度、稳定和抗渗四方面要求,封底混凝土施工须在下沉速率稳定后进行。
本规范强调了质量验收与后期维护的重要性,要求渗井系统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清淤维护,小渗井按标准进行洗井。施工过程中须对池壁土压力、下沉偏斜量、地表沉降及周边建筑物位移等项目进行全程监控,并将工程质量检验与施工总结纳入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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