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河北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4年版)》,自2024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标准的修订编制工作自2021年启动,在系统评估现行标准实施情况、研究国家和外省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形成了覆盖10大门类、55个行业建设项目的用地指标体系。本标准是全省各类新建(含改建、扩建)项目在工程设计、用地审批、土地供应和供后监管各环节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旨在通过严格执行用地标准,推动建设项目科学合理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对于国家和省尚未颁布用地标准的项目,要求通过节地评价合理确定用地规模;对确需突破标准的项目,同样须经节地评价严格把关。
建立多维度指标体系,强化工业项目管控
本标准构建了涵盖综合、能源、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商贸物流、文化旅游、教育、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等10大领域的用地标准体系。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方面,明确了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重、绿地率和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五项核心指标,严禁建设脱离工业生产的“花园式工厂”。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同时执行开发区建设用地指标中关于规划建设用地构成比例和新建工业项目控制的相关要求。
覆盖能源交通等重点领域,细化专业用地规范
本标准对能源类项目制定了详细的用地控制要求,涵盖燃煤发电厂、光伏发电站、风电场、输油气管道及加油加气加氢站等,根据不同的技术条件设定差别化用地指标。交通运输类项目涉及铁路、公路、港口码头、民用航空工程等,按地形类别和技术等级分设综合指标与单项指标,实现精准管控。基础设施类涵盖污水处理、给水工程、公共广场、停车场、环境卫生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确保城市功能配套的合理用地。
统筹社会民生设施用地,体现公共服务导向
本标准在教育、体育、医疗卫生、文化、养老服务等社会民生领域设置了系统的用地控制标准。教育类涵盖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和特殊教育学校,按办学规模和服务人口核定用地;医疗卫生类针对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分类制定指标;养老服务类为老年养护院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提供用地依据。文化旅游类对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剧场、公园等公益性文化设施用地规模进行规范,保障公共文化服务空间需求。
该文件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建设用地管理制度化、标准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对全省土地资源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将产生深远影响。该标准作为继2012年版控制指标之后的全面升级版本,充分体现了新发展理念和全面节约战略的要求,为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法定依据和制度保障。从宏观层面看,该标准将有效引导产业转型升级,通过设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等经济控制指标,倒逼低效用地退出,促进优质项目落地,提升单位土地产出效益。从管理实践看,该标准贯穿建设项目从规划选址到建成竣工的土地利用全过程,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土地审批、供应和监管环节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操作准则,有利于减少自由裁量空间,提升行政效能和审批透明度。对于雄安新区建设,该标准专门明确了疏解清单及服务配套项目可依据中央政策执行相关用地标准,为服务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预留了政策弹性。同时,该标准规定将根据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适时修订完善,体现了动态管理和与时俱进的制度建设思路,有利于保持用地标准的现势性和适用性,持续服务河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