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市道路智能交通设备运维数字化服务规范》DB34/T4657-2024,自2024年02月11日起实施。
本文件确立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设备运维数字化服务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城市道路智能交通设备运维数字化服务的基础数据采集、巡查和处置。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智能交通设备运维数字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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