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10千伏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技术规范》DB34/T4632-2023,自2023年11月0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10kV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总则、用户受电工程用电规划、变配电站房、接入部分、受电部分、电能计量、设备选型、防雷与接地、工程检验和维护。本文件适用于居住区外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电力用户的新装、增容、变更、减容受电工程,20kV电压等级供电区域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参照执行。
本规范对安徽省10千伏及以下电力用户受电工程的全生命周期技术活动作出了系统规定。本规范从用电规划、站房建设、接入受电、电能计量、设备选型到工程检验与维护,逐环节提出技术要求,适用于居住区外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新装、增容、变更及减容受电工程。本规范强调受电工程须遵守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优先选用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成套设备和定型产品,并注重远近结合、适度超前。本规范明确了负荷分级标准与重要电力用户界定,规定了供电电源配置、电气主接线型式、电能质量治理与无功补偿要求,并对变配电站房的选址、建筑、防涝抗震及绿色设计提出细化指标。本规范还涵盖分布式电源与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接入、配电自动化、负荷管理及直流电源配置等内容,为统一受电工程技术尺度、保障电网与用户安全提供了依据。
本规范依据供电可靠性要求及中断供电的危害程度,将用电负荷分为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并对重要电力用户实施特级、一级、二级及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的分级界定。在此基础上,本规范规定了重要电力用户须采用多电源、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普通电力用户按负荷分级配置电源,并明确了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条件与容量要求,确保保安负荷在全停状态下的可靠供电。
本规范对变配电站房的选址、建筑结构、通风排水及防涝抗灾等作出详细规定,要求站址避开低洼积水场所,室内外高差、防水等级及应急照明均有量化标准。在接入部分,本规范分别就供电电源、接入方式、线路敷设、分布式电源并网及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接入提出了技术细则,强调电能质量干扰源须由用户治理,并对充换电设施的供电线路、保护配置及设备选型提出了全绝缘、全封闭及满足配电自动化接口等要求。
本规范要求设备选型因地制宜、适度超前,变压器须达到不低于GB 20052中2级能效标准,开关柜防护等级、电缆截面与铠装选用均有明确规定。在智能化方面,本规范提出配电自动化终端应具备运行数据采集与远程通信功能,负荷管理装置须与受电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重要用户及开闭所应配置直流电源系统,并对其蓄电池容量、充电装置冗余及绝缘监测功能提出具体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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