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绿色拆除与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技术规范》DB1331/T056-2023,自2023年10月01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雄安新区绿色拆除作业及建筑垃圾分类、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和管控、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及拆除项目验收的要求。
本规范立足雄安新区建设实际,对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的绿色拆除作业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作出了系统规定。本规范以“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为引领,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从拆除方案编制、现场作业、收集运输到综合利用与项目验收,构建了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本规范明确要求拆除作业须遵循围挡封闭、湿法作业、分类堆放、密闭运输等绿色施工原则,并强调建筑垃圾须经过分类筛选和资源化处理,严禁未经处理直接填埋或私自外运,旨在最大限度降低扬尘噪声等环境影响,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效率。
本规范覆盖绿色拆除与利用全过程,从方案编制需经专家评审,到现场拆除遵循自上而下、先附属后主体的工序,再到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以及最终验收和后评价,均设置了明确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确保每一环节有章可循。
本规范将拆除垃圾细分为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和混合类三类,并规定了分类筛选顺序和差异化利用路径。金属类优先回收,无机非金属类中的混凝土、砖瓦等经破碎筛分制成再生骨料、再生砌块或再生砖,并明确了再生产品在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中的适用范围,推动建筑垃圾变废为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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