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城市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及管理规范》DB1301/T494-2023,自2024年01月27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非机动车停放设施建设及管理的总体要求、泊位配建指标、停车设施建设、充电驿站建设、停放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石家庄市城区(含县城)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停放场地规划、设施建设和秩序管理。
本规范立足石家庄市城区及县城的非机动车停放需求,系统规定了停放设施的建设标准与管理要求。本规范以“科学统筹、以需定供、区域差别化”为基本理念,明确了“配建为主、路侧停车为辅”的供应结构,力求实现静态交通配置合理、使用便捷的目标。本规范从总体规划、泊位配建指标、停车场(库)建设、路内路外停车设置到充电驿站建设及停放管理,均提出了具体的技术参数和操作指引,覆盖了新建项目配建、既有区域改造和日常秩序维护的全过程,旨在通过标准化的设施建设与精细化的管理手段,改善城市交通环境,提升街区品质。
本规范强调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地上、地下及立体空间,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新建、改扩建项目须严格按照泊位数最低限额指标配建标准泊位,并通过车型换算系数统一核算,确保供给规模与建筑功能相匹配。同时,本规范鼓励公共建筑配建停车设施向社会开放,并倡导与公共交通枢纽衔接,以促进资源集约利用。
本规范对停车场(库)的出入口、分区隔离、选址及与绿化的协调等均作出详细规定,明确了路内泊位设置不得侵占盲道、不影响消防安全的刚性约束,并统一了地面标识的划线样式与尺寸。在管理层面,本规范压实了沿街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严禁违规停放与充电。针对共享单车,本规范还建立了总量调控、数字化考核、网格化运维及信用奖惩等综合管理机制,要求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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