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街路巷地名规划规范》DB37/T 4278-2020 ,自2021年1月25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街路巷地名规划的总体要求、前期准备、路名设计、路名文化保护规划、规划成果、规划评审、规划报批与调整。 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街路巷地名(以下简称路名)规划工作。其中,城 市街路巷的范围是 CJJ 37中规定的城市道路中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不含快速路。其他区域的地名规划参照使用。
山东省《城市街路巷地名规划规范》DB37/T 4278-2020 是一项针对城市街路巷地名规划的地方标准,适用于山东省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街路巷地名规划工作。该规范详细规定了地名规划的总体要求、前期准备、路名设计、文化保护规划、规划成果、评审及报批等流程,旨在提升地名标准化水平,保障地名的指位性、传承性和信息性。规范强调了路名设计应结合历史与现状,突出文化特色,并对通名和专名的选择、命名原则、派生命名方式等进行了具体指导。
规范提出路名应具备指位性、传承性和信息性,确保地名的准确性和实用性。同时,要求路名由专名和通名组成,避免使用纯数词或不规范汉字。
通名如“大街”“路”“巷”等需与道路等级匹配,专名则应体现当地历史文化特征,不得使用人名、外文或不符合汉语习惯的词语。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