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为提高环卫管理智能化水平,统一智慧环卫系统的技术要求,推进智慧环卫系统的建设,制定《智慧环卫系统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省级、市(区、县)级智慧环卫系统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企业智慧环卫系统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省级、市(区、县)级智慧环卫系统的设计、建设、验收、运行和维护,旨在统一技术要求,推进环卫管理智能化。本规范以需求为导向,遵循因地制宜、安全高效、技术先进、运行稳定的原则,构建了由应用层、应用支撑层、数据层、基础设施层及运维安全两大体系组成的分层模块化架构。本规范系统性地规定了智慧环卫系统在功能、数据、支撑工具、运行环境及建设运维全流程的技术准则,实现环卫基础数据、运行数据和监管数据的汇聚共享,支撑环卫业务的科学化、精细化和智能化管理。
本规范将智慧环卫系统划分为国家、省级、市(区、县)级三级,并明确了各级系统的差异化功能配置。中心应用平台涵盖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监测分析、综合评价、指挥协调、决策建议及公众服务等功能区块,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基础应用系统则覆盖了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粪便清运、大件垃圾、清扫保洁及公厕等各类环卫设施的综合管控,要求具备实时监控、人机交互、运行监测和故障报警能力。
本规范对环卫基础数据、运行数据和监管数据的分级分类、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及共享交换提出了具体技术要求,强调通过感知设备实时采集和统一标准化接口实现数据贯通。在应用支撑层面,本规范要求配备统一地图服务、工作流引擎、挖掘引擎等工具,为业务流转和分析决策提供支持;同时规定了运行环境中感知设备、网络、服务器及存储备份的配置标准,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本规范明确了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须经过需求调研、方案评审、数据库建设、软件开发、接口对接、培训及试运行等完整程序,验收时需满足试运行不少于3个月等基本条件,并通过专家评审。在运行维护方面,本规范对日常管理制度、系统维护周期、数据备份策略及安全应急管理均作出规定,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确保系统长期安全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