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了保证轨道交通防雷安全,防止或减少轨道交通雷电灾害损失,结合重庆的地理、地质、土壤、气象、环境以及雷电活动规律等特点,特制定重庆市《轨道交通防雷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轨道交通防雷工程。轨道交通防雷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防雷标准及防雷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本规范系对《跨座式单轨交通防雷技术规范》(DBJ/T50-092-2009)的全面修订,适用于重庆市新建、改建、扩建的轨道交通防雷工程。本规范立足重庆多雷暴的地理气候特征与轨道交通系统复杂、人流量大的特点,以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为原则,系统规定了轨道交通防雷工程从设计、施工到维护的全链条技术要求。本规范共十章及五个附录,涵盖了车(站)场与车辆基地、区间、列车、供电系统、电子信息系统等关键对象的防雷接地措施,明确了各类建(构)筑物的防雷分类标准,强化了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并对施工资质、检测验收程序及周期性维护管理作出严格规定,旨在从源头防范和减少雷电灾害损失。
本规范针对不同功能区域明确了差异化的防雷分类要求,规定高架及地面车站、运营控制中心不低于第二类防雷,地下车站出入口罩棚、风亭及区间地面建筑物属第三类,车辆基地内放置化学危险品的场所须按相应专业标准执行,为上盖物业与车辆基地的防雷接地统筹设计提供了依据。
本规范对列车、供电接触网及电子信息系统提出了具体技术指标,要求单轨每单元列车设置一套含正负极保护的避雷器,车体间须实现等电位连接;规定车站设车体接地板、接触网支柱设避雷器及架空地线,并要求电子信息系统的电源与信号线路按雷电防护区界面分级安装浪涌保护器,实施屏蔽与等电位连接。
本规范要求防雷工程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按审核批准的图纸施工,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与工序交接检验;工程竣工后须经法定机构检测并提交完整资料方可验收。在维护管理方面,确立了年度周期性全面检测与雷雨季前重点检查制度,并要求对车载避雷器、接地电阻及等电位连接电气连续性进行定期测试与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