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导则旨在规范重庆市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智能化建设,全面提升其智能化水平与运行效能。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域城镇范围内智能污水处理厂的规划、设计、新建(改扩建)及运行维护,明确了以“水质优先、统一规划、适用可靠、适度冗余”为核心的建设原则。本导则构建了包含标准化建设、智能感知、智能控制、智能管理和智能决策五大板块的总体框架,并依据日处理规模将智能化程度划分为L1(初级)、L2(中级)、L3(高级)三个等级,实施差异化的建设要求。核心目标是在确保出水水质稳定达标的基础上,通过先进可靠的智能化技术手段,实现污水处理厂的节能降耗、提质增效与精细化管理。
建设内容与标准化基础
本导则规定智能污水处理厂建设由标准化与智能化两部分构成,标准化是基石。管理标准化要求梳理业务流程、建立岗位权责清单和数字化业务指标体系,并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以支撑业务数字化与绩效量化。信息标准化则对基础应用、数据资源、信息安全及信息化管理提出明确规范,要求建立统一的数据分类编码、图形符号及应用系统建设运维标准,确保全厂信息共享与数据集成。
智能化建设的核心层级
智能化建设贯穿感知、控制、管理与决策四个层面。智能感知要求全面采集工艺运行、设备状态及视频监控等数据,并通过有线与无线融合的网络进行可靠传输与长期存储。智能控制强调在自动控制基础上,运用算法模型对提升泵组、曝气、药剂投加、污泥回流等关键工艺环节实施精准调控,并设定了电耗药耗下降或工作效率提升5%的量化目标。智能管理则涵盖了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可视化建模、巡检化验及能源安全管理等系统,旨在实现业务无纸化与协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