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7日,自然资源办公厅印发《自然资源统计调查制度》自然资办函〔2019〕12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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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旨在确立自然资源部组建后全新的“1+8”统计调查制度体系,以系统整合土地、矿产、海洋、测绘地理信息与原城乡规划等多源统计工作。本通知明确构建“综合+专业”架构,即一套《自然资源综合统计调查制度》统领八套专业统计调查制度,综合报表数据主要从各专业制度中抽取,由综合司牵头、信息中心等协助实施;八套专业制度分别覆盖土地、矿产、海洋、海洋经济、地质勘查及地质灾害、测绘地理信息、国家自然资源督察、自然资源管理等核心业务领域,各自归口管理。通过这一安排,本通知系统重构了自然资源统计调查的指标框架、组织分工与报送机制,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与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明确“1+8”体系架构与职责分工
本通知确定“综合+专业”统计调查制度体系,其中《自然资源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聚焦重要及复合指标,数据源于各专业制度抽取,由部综合司组织实施并依托信息中心和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八套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则分别对应具体资源门类和管理条线,由国家林草局、部相关司局和单位负责主管范围内数据的采集、审核、汇总与报送。省级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行条块结合,业务对口处室向上级报送专业数据时,须同步报送同级综合统计部门,由后者统一承担本级数据的汇交、审核、管理与发布。
规范报送时间、方式与系统对接要求
本通知涵盖年度报表和月报、季报、半年报、快速年报等定期报表,各单位须按各制度规定时限报送。统计指标的名称、计量单位、分类标准等口径均须统一规范,通过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或自然资源业务管理系统上报;部机关各司局须通过自然资源综合统计业务信息系统向综合司汇交数据,尚未完成对接的业务系统暂循原渠道提交,部信息中心负责协助加快推进系统对接。2018年年报数据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按新制度要求完成报送。
强调统计工作的基础地位与不断完善导向
本通知指出,统计工作是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职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地方和单位须高度重视、认真履责,按时准确报送数据。同时要求定期开展统计业务培训以提升人员能力,并授权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统计调查制度和指标进行动态调整完善,确保制度体系持续适应管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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