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9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广州市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2021-2035年)》。
城中村是指被现状连续建成区包围且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的以下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建成区域,以及集体土地已转为国有、已完成撤村改制,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及原村民保留使用的低效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成区域。范围包括上述区域内的宅基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其紧密相关的附属设施(含农村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和道路、市政、环卫等公共事业设施用地)用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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