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娱乐场所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DB4401/T65-2020,自2020年07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娱乐场所安全防范工程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总体要求、设计、施工、检验与验收。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娱乐场所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是娱乐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及验收的基本依据。
本规范是针对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娱乐场所新建、改建、扩建的安全防范工程制定的专项技术标准,作为工程设计、施工、检验及验收的基本依据。本规范围绕娱乐场所的安全防范需求,构建了涵盖视频监控、入侵报警、电子巡查、停车场管理和安全检查在内的综合性技术体系,并对各子系统的设备选型、安装要求、功能指标和数据存储时限等提出了明确且量化的规定,旨在通过标准化手段提升场所的风险防控能力,保障人员与财产安全。
本规范要求娱乐场所安全防范系统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主要由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电子巡查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和安全检查系统等组成。系统的整体设计须遵循相关国家标准,并依据场所实际需求确定各子系统的配置方案,确保防范体系的完整性与协调性。
本规范对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提出了详细要求,包括摄像机覆盖范围应消除盲区、重点部位需清晰辨别人脸特征,并规定了高清数字视频不低于1280×720分辨率、25帧/秒的记录与存储标准,且录像保存不少于30天。在入侵报警系统方面,规范要求紧急报警装置具防误触发和自锁功能,报警响应时间不大于2秒,声光报警持续不少于5分钟。同时,规范规定了电子巡查系统的信息记录与存储要求,以及停车场管理系统的图像比对和保存时限。
本规范针对不同规模的娱乐场所实行差异化的安全检查标准,明确要求1000平方米以上的迪斯科舞厅正门须设置通过式金属探测门和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1000平方米以下的场所则应配置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监控中心被设定为禁区,须配备摄像机及自身防护设施,并配置备用电源,确保视频监控系统在断电后仍能正常工作0.5小时,入侵报警系统正常工作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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