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规范广东省建筑工程中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在城市信息模型平台上的交付,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广东省《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阶段和竣工验收备案阶段中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在城市信息模型平台上的交付。
本规范旨在统一广东省建筑工程在施工图审查与竣工验收备案两个阶段向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交付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的技术要求,以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数据和竣工验收备案数据的交付,核心在于规范模型数据的构成、几何与信息深度、编码规则及组织方式。本规范对施工图审查阶段的数据命名、工程图纸关联、模型单元交付深度及属性信息作出了详细规定,同时明确了竣工验收阶段的数据继承关系、模型清理、文件关联及资料真实性要求。通过统一时空基准和数据格式,本规范确保BIM数据在CIM平台上能够被准确解析、定位和传递,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数据贯通。
本规范规定建筑信息模型数据应涵盖模型、工程图纸及其他文件,并以建筑单体为单位、按项目组织交付。数据需采用统一的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1985国家高程基准,并包含模型定位信息。在组织上,本规范要求将几何信息与属性信息关联整理,明确单一文件入口,并统一规定元素及实体对象的记录格式。数据度量单位须统一,且必须进行版本管理,以确保CIM平台能够无误地解析和使用数据。
施工图审查数据不得包含项目间外部参照,且元素属性名称不可重复。本规范要求工程图纸与施工图信息模型内容一致并建立关联,宜基于模型视图加工。施工图信息模型需按专业、楼层或功能组织,交付前应清理冗余信息,其模型单元的交付深度与属性信息需满足审查约束内容。其他交付文件应包含真实完整的施工图审查资料、模型使用说明书以及各类检查报告,如几何精度和属性数据核查报告。
竣工验收备案数据应基于施工过程形成,并继承施工图审查数据的主要信息,能以独立形式使用。数据须附加或关联验收资料与设计变更文件,并赋予标识码。竣工验收信息模型应遵循分部、分项划分规定,交付前需进行清理。工程图纸应满足竣工图深度并同模型信息一致。其他交付文件包括备案资料、模型使用说明书及检查报告等,均须真实准确并以电子文件形式交付,文件格式与命名须契合CIM平台和竣工验收管理系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