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5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加强广东省人行玻璃设施工程的建设与运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照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环境协调、技术先进的原则,制定广东省《人行玻璃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市政和景区人行玻璃设施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与验收、检测评定和运营维护管理。人行玻璃设施应按玻璃构件进行设计。
本标准系针对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人行玻璃设施工程建设的综合性技术规范,涵盖人行玻璃桥、玻璃平台及玻璃栈道三类以玻璃为承载面层的行人通行构筑物。本标准以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环境协调、技术先进为基本原则,系统规定了材料性能要求、勘察设计方法、施工与验收程序、检测监测手段以及运维管理要点等全寿命周期技术内容。本标准明确将玻璃构件作为结构主体进行设计,确立了承载能力极限状态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双控设计方法,强调了人致振动舒适度验算与结构动力特性分析的必要性,并对玻璃面板的构造细节、防护栏杆的安全标准、防雷照明及附属设施的配置要求作出具体规定。本标准适用于省内市政及景区相关设施的勘察设计、施工验收、检测评定与运营维护,为保障人行玻璃设施的结构安全与使用品质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构建了以主体结构受力和玻璃局部受力相分离的双层次分析体系,明确了设计基准期100年、主体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不低于30年至50年的耐久性要求,并分别规定了可更换部件的设计使用年限。在荷载取值上,本标准针对玻璃面板和主体结构分别规定了不低于5kN/m²和4.5kN/m²的人群荷载标准值,并引入行人密度、振动频率等因素建立了人致振动舒适度评价方法,要求舒适度等级宜达到CL1级。玻璃结构设计强调采用三层及以上均质钢化夹层玻璃,规定了开裂后剩余承载力验算要求与构造措施。
本标准要求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并对危大工程进行专家论证,细化了索塔、缆索系统、主梁及地面玻璃等各分部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要点,规定了框架允许水平变形量的计算方法。检测监测体系分为外观检测、结构实体检测、专项检测及结构监测四个层级,明确了大跨及特大型设施应进行全寿命健康智能监测系统设计,并规定了运营期永久控制监测点的设置要求与自动化监测的技术条件。
本标准建立了日常巡查、定期检测、专项检测相结合的运营期检查制度,将养护维修划分为保养小修、中修、大修及改建工程四个等级,分别对应不同的处置程序与技术要求。在安全风险管理方面,本标准明确提出了人员流量控制、恶劣天气停运、安检设备配置及应急预案编制等强制性管理要求,强化了设施运营阶段的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