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消防安全管理》DB51/T3156-2023,自2024年01月29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安全管理、消防设施管理、防火巡查和检查与消防宣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演练、火灾事故处置和善后、消防档案。本文件适用于服务对象不超过20床(人)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本文件规定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服务对象不超过20床(人)的各类社区养老日间照料、短期全日托养及居家上门服务等机构。本规范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从总体要求、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与消防设施管理、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与演练,到火灾事故处置善后及消防档案建设等环节,构建了全链条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本规范强调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和单位全面负责,且特别提出应组建志愿消防队、运用远程监控与物联网等科技手段提升管理效能,并对老年人居室、公共活动用房等消防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以全面保障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本规范要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必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并以不少于从业人员30%的比例组建志愿消防队,明确其日常管理、训练和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机构需制定涵盖消防例会、防火巡查、用火用电管理、消防宣传培训等内容的消防安全制度,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燃气设备使用、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等操作规程,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人负责。
本规范规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必须设置在合法建筑内,禁止设置在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对老年人居室等用房的楼层、建筑面积和使用人数作了严格限定。在消防设施方面,要求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联网式独立感烟探测器,并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处设置规范的警示标识和辅助疏散设施。此外,还特别强调了供氧系统的安全管理和电动汽车充电场地的防火要求。
本规范规定了每日、每周、每月的防火巡查和检查频次、内容及记录形式,要求隐患整改实行销号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需充分考虑老年人的身体状况,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演练,并对失能和半失能老人建立“2人1组”的疏散小组。在火灾事故处置上,明确了从发现火情、报警、前期扑救到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及善后理赔的全流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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