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技术规范》DB64/T1835-2022,自2023年03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公路工程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的地质勘查与评价、设计要求、施工要求,描述了质量检验评定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境内的新建和改扩建公路工程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
本规范系统规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工程湿陷性黄土地基处理的技术要求。宁夏黄土分布广泛,湿陷特征显著,因地基沉陷引发的路面病害严重威胁公路运营安全。本规范充分总结了区内多条国家高速和省级高速公路的建设与养护经验,并选取典型路段开展大量验证试验,参考周边省份工程实践与科研成果,在原试行规程基础上全面修订而成。本规范共七章,涵盖地质勘察与评价、设计、施工及质量检验评定全过程,旨在统一技术标准,提升湿陷性黄土地区公路的施工质量与运行耐久性。
本规范构建了从预可勘察到详细勘察的四阶段工程地质勘察体系,要求查明黄土层的年代、成因、厚度及湿陷性等关键指标。地基评价以室内浸水饱和压缩试验测定的湿陷系数为核心,明确了湿陷性黄土的判定标准,并给出了自重湿陷量及总湿陷量的计算公式。根据湿陷系数与湿陷量,将地基湿陷程度划分为不同等级,为后续设计提供依据。
本规范根据公路等级、构造物重要性和修复难易程度,将工程划分为甲、乙、丙三类,并分别规定消除全部湿陷量或部分湿陷量的差异化处理深度要求。设计强调与防排水措施相结合,要求采取措施切断水源诱因。主要推荐换填垫层法、强夯法和挤密桩法三种地基处理技术,其中明确规定高速公路宜采用石灰土、水泥土挤密桩或干拌水泥碎石桩,并对各种工法的材料配比、桩径桩距、压实标准等参数作出了细化规定。
施工要求强调须通过试验段验证成桩工艺和挤密效果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并对不同工法的施工设备选型、操作流程、工序衔接及环保要求进行严格约束。质量检验建立了覆盖桩孔质量、填料压实度、桩间土挤密系数及湿陷系数、地基承载力的多层次检测体系,明确各项实测项目的技术指标与检测频率,确保处理后的地基能有效消除湿陷性或满足承载力设计要求。
下载本地,更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