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资源的科学管理和优化配置,有效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建立和完善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指标体系,实施用水定额管理,促进社会各行业合理用水、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量,保护水资源与生态环境,保障蚌埠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安徽省蚌埠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DB3403/T10-2021,自2021年12月0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蚌埠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的术语和定义、主要行业用水定额。本文件使用范围为蚌埠市市辖区,各县可参考执行。
本文件是蚌埠市城市行业用水定额的地方标准,系对DB3403/T 02—2018的第一次修订。本文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节水管理要求,以加强水资源科学管理、提高利用效率、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重新界定了适用范围并调整了定额体系。与旧版相比,本文件将定额值由单一指标优化为通用定额与先进定额两类,大幅扩展了覆盖领域,从原43大类、106中类增至53大类、134中类,共计涵盖297个定额值。本文件适用于蚌埠市市辖区,各县可参照执行,为涉水规划、取水许可、计划用水及节水评估等管理工作提供量化依据。
本文件将用水定额划分为工业、建筑业及服务业三大板块。工业用水定额覆盖31个行业、197种产品共217个定额值,涉及主要生产、辅助生产及附属生产全流程用水;建筑业用水定额覆盖1个中类2个定额值;服务业用水定额涵盖城镇居民生活及公共服务领域21个行业、37个中类78个定额值,涉及机关、学校、宾馆、餐饮、绿化、洗浴等多种用水类型。
本次修订将原有单一定值结构改为通用定额与先进定额并行的双轨体系,以体现不同节水管理目标下的差异化管控。同时,本文件明确界定工业用水、服务业用水及建筑业用水的术语定义与核算边界,强调工业用水量不包含外供水量及非工业生产用水,服务业定额按单位服务对象或面积核定,建筑业定额以单位建筑面积为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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