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重要活动场所电力配置与电气运行导则》DB4201/T538-2018,自2018年08月01日起实施。
本标准规定了重要活动场所等级、电气设施配置及电气运行管理的具体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重要活动场所的电力配置及电力保障工作。
本导则规定了武汉市重要活动场所的电力配置与电气运行管理要求,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重要活动场所的电力配置及电力保障工作。本导则根据活动的重要程度和停电影响大小,将场所划分为三个等级,并将用电负荷分为特别重要、重要和一般三类。在此基础上,本导则对供电电源及主接线方式、自备应急电源、高低压配电装置、电力变压器、电力电缆、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接地防雷及电气运行监控等设施配置提出了系统性技术要求。同时,本导则明确了电气运行管理制度、人员职责、工器具与备品备件管理、设备运行维护、专项检查、全负荷试验、临时负荷管理及重要活动期间值守巡视等全流程管理规范,为重要活动场所的供电可靠性提供了从硬件配置到运行保障的完整技术支撑。
本导则将重要活动场所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场所涉及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参加的主要活动场所,二级场所涵盖领导人住宿地及记者招待会等,三级场所为其他相关场所及主场馆。用电负荷则按中断供电对活动的影响程度,划分为特别重要负荷、重要负荷和一般负荷,以指导差异化配置。
本导则针对不同等级场所,提出了电源配置的差异化要求。一级场所应具备三路电源,来自两个不同变电站;二级场所应具备两路电源,同样来自不同变电站;三级场所宜具备两路电源,可来自同一变电站不同母线段。同时,本导则对自备应急电源的类型选择、容量配置、切换时间及末端负荷接入方式,以及高低压配电装置、变压器、电缆和继电保护等关键设备的技术参数和选型原则作出了详细规定。
要求重要活动场所建立并上墙张贴岗位责任、值班、巡视检查等八项核心制度,编制停电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明确了全负荷试验的实施条件与流程,规范了临时负荷的申请、接入与管理要求,并对重要活动期间的值守巡视周期、内容及报告机制作出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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