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排水节约集约用海标准》TCAOE70-2023,自2023年12月18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温排水用海基本要求、范围界定和温排水节约集约用海评价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滨海核电厂、滨海火电厂温排水用海,其他工业冷却水排放设施项目的温排水用海范围界定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温排水用海的基本要求、范围界定方法及节约集约用海评价体系,适用于滨海核电厂和火电厂温排水用海管理,其他工业冷却水排放可参照执行。本规范以科学量化和生态保护为导向,要求温排水用海坚持节约集约原则,促进海域资源合理开发与可持续利用。在范围界定上,本规范明确采用温排水三维数值模型进行模拟计算,以海水温升超过自然水温4℃的包络范围作为用海边界,并规定了冬夏两季半月潮的统计时段和叠加影响考量。在评价环节,本规范建立了以单位装机容量温排水用海面积为指标的等级评价方法,为项目用海论证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
本规范明确了温排水用海坚持节约集约和科学客观的基本原则,要求排水口设置综合考虑地理条件、水动力及资源生态因素,宜采取离岸深排方式并禁止漫滩排放。同时规定排水口选址应避开生态保护红线和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等重要生态系统所在区域,排水温升限值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体现出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严格要求。
本规范规定温排水用海范围须基于三维数值模型方法计算,模型需经潮位、海流验证,并在有条件时利用水温实测或遥感数据进行参数率定。模型运行应充分考虑项目取水及周边已确权用海项目的取排水叠加影响,统计时采用冬夏两季半月潮的最大温升包络范围,计算结果应包括平面位置图件、面积及界址坐标等数据。
本规范建立了温排水节约集约用海的量化评价机制,要求涉及温排水的项目用海在开展海域使用论证时,核算单位装机容量温排水用海面积,并依据设定的评价等级标准进行评价。这一机制将温排水用海的管理从定性要求推向定量考核,为海域资源的精细化配置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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