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居住区和居住建筑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保障无障碍设施的安全和方便使用,改善人居环境,方便居民的生活,制定浙江省《城市居住区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DBJ33/T1267-2022,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新建城市居住区的道路、居住绿地、配套公共设施和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计。
本标准作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DBJ33/T 1267-2022,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本省新建城市居住区的道路、居住绿地、配套公共设施和居住建筑的无障碍设计。本规范以创建和谐宜居环境为目标,遵循通用、共享、融合的原则,对无障碍路线规划、设施衔接与同步建设等作出了系统规定。编制组在广泛调研并参考国内外标准的基础上,围绕通用无障碍设施、道路、居住绿地、配套公共设施及居住建筑等核心板块,从坡道、出入口、通道、电梯、扶手、标识系统等具体要素的尺寸、坡度、材质及安全细节入手,提出了全面且量化的技术要求,旨在保障设施安全便利,改善人居环境,为居民提供全龄友好的社区无障碍服务。
本规范对无障碍坡道、出入口、通道、门、电梯、扶手、台阶及标识系统等通用设施的设计参数进行了精细化约定,例如明确坡道净宽不应小于1.20m,并在特定高度与坡度下必须设置连贯扶手。在道路系统方面,本规范要求居住区步行系统连续安全并与公共交通站点便捷连接,同时对人行道路与车行道路的处理方式提出区分要求,并详细规定了缘石坡道的坡度、宽度及盲道的铺设位置、宽度、颜色与触感规格,确保视觉障碍者能够安全、独立地通行。
本规范强调居住绿地应满足无障碍要求,其主要出入口须设无障碍出入口及提示盲道,游步道纵坡、休憩设施及轮椅停留空间均有明确标准,并对植物种植的通视性与安全性提出要求。在配套公共设施层面,本规范针对楼梯、公共厕所、浴室、停车位及低位服务设施等详细设定了技术指标,如规定无障碍厕位尺寸、抓杆高度与布局、淋浴坐台高度及轮椅回转直径等,还要求配套服务设施出入口避免高差,并保障轮椅通行的必要尺度。
本规范明确居住建筑按每100套住房应设置不少于2套无障碍住房,且须成套设置在便于到达的位置。对无障碍住房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通道与阳台的面积、净宽、操作台面高度、容膝空间及门窗开启净宽等均给出了具体量化标准。此外,本规范还要求无障碍宿舍按比例配置,其内部设计参考无障碍住房相关规定,并强调电气开关、插座、呼叫按钮等均应适应乘轮椅者的使用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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