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建设工程造价数字化改革,构建科学、合理的工程造价指标体系,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的采集与分析,加强造价指标在项目决策、投资控制和行业管理中的指导作用,制定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指标采集分析标准》DBJ33/T1294-2023,自2023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造价指标的采集与分析。
本细则旨在构建统一、规范的建设工程造价指标体系,推动造价数字化改革。本细则适用于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造价指标采集与分析工作,系统规定了从分类编码、信息采集、指标分析到动态运用的全流程技术要求。本细则将建设工程划分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两大类,分别建立采集类别与造价指标单元的分类编码体系;在信息采集环节,明确了以招标控制价、合同价、结算价等计价成果文件为依据,按项目概况和造价指标单元分别采集的精度要求;在指标分析环节,本细则规定了经济指标和技术指标的分析内容,以及数据统计法和典型工程法两种分析方法;在动态运用层面,强调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指标在投资估算、方案比选、概算核验等场景的应用。
本细则对建设工程造价指标建立了标准化的分类与编码规则。房屋建筑工程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构筑物进行分类,市政工程按道路、桥涵、隧道、管网等专业分类。每类工程均设有由英文字母和数字组成的编码,其中造价指标单元编码由专业类别码和两级指标单元码构成,确保数据可被统一识别、归集和比对。
本细则详细规定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信息采集内容与界面划分。房屋建筑工程区分地下建筑、地上建筑和室外附属工程分别采集概况信息,市政工程按各专业类别采集单项工程概况。同时,本细则明确了地上与地下建筑的界面为地下室结构顶板上表面,以及道路与桥涵、隧道等同步建设时的分专业采集原则,消除了界面模糊带来的数据偏差。
本细则规定了经济指标和技术指标两大类分析内容,经济指标涵盖从造价指标单元到建设项目的多层级造价水平,技术指标则包括工程量和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分析方法依据数据样本数量选择数据统计法或典型工程法,前者对异常值处理后加权平均,后者以典型工程数据调整至平均水平为基准,确保指标测算的科学性与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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